Wednesday, October 6, 2021

了解税收盲点,应对相关挑战

By: Loh Eng Kiat, Tax Practice Leader at Baker Tilly Singapore  
(First published on Lianhe Zaobao, October 6, 2021)

 

Original narrative:

来自 / 联合早报
文 / 卢英杰
发布 / 2021年10月6日

最近有人要我分享一些个人所得税规划方面的建议。过去,与公司法人相比,此类规划范围可能更狭窄。然而,当我们试图接受“与病毒共存”的时候,就个人所得税而言,一些较为罕见的主题可能会更显著地出现。因此,我在此简要地提供一些税收建议(并非都与疫情相关)。

 

关于就业者

明确区分业务费用报销和私人开支报销至关重要。你必须为后者缴税,而前者是免税的。由于长期居家办公,许多人将工作和生活混为一谈;一些雇主可能希望通过提供多样化报销,以缓解对员工所造成的影响。如果你的雇主全额报销了你的手机和Wifi账单,为了你自身的利益,你应该确定/合理地分摊与工作相关的花费,因为该费用无须纳税。

 

适用于裁员情况

对于今年不幸被解雇的新加坡人而言,由于所得税将根据前一年的收入征收,如果收入超过了相关的个税起征点,仍可能须缴纳相关税款。这可能会使许多人面临现金流困难,即使他们已收到可减轻财务影响的裁员补贴。

应注意的是,向被裁雇员支付的终止雇佣金,实际上可能包含许多部分,其中一些须纳税,例如,过往服务的酬金、折算的假期薪酬、按比例发放的奖金等;而有些则不须纳税,例如,就解雇、限制性契约等向被裁雇员支付的遣散费。

在此艰难时刻,许多陷入困境的雇主可能正在处理时间紧迫的大规模裁员工作。他们可能无充足的时间详细讨论个别方案;他们也可能被加速清盘(如简化破产计划,Simplified Insolvency Programme)。结果是,如果将来个体雇员与新加坡税务局(IRAS)之间出现纠纷,受影响的雇员可能无法在需要时,要求(已清盘的)雇主提供信息或文件支持。

为避免雇主的付款描述(或无描述)导致有关个人承受不利或错误的税务结果,以及为了自身利益,受影响的个人应具备强大的心理承受力,要求提供合适的和同期的支持文件,并相应地寻求充足的内容。

如果你是或已成为一名临时工(gig worker),根据IRAS的规定,如果临时工(例如,独立顾问、教练、私召车司机、居家烘培师等)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是短期、零散和单个的,则通常归为按服务合同(而非雇佣合同)受雇的个体经营者。这意味着提供临时服务所赚取的收入,应按个人的营业收入(而非就业收入)纳税。换句话说,在税收方面,你被视为创业者。

按营业收入纳税的一个优势是,与就业收入相比,营业收入相关支出的减税范围广泛得多。例如,作为一位网红,你为制作以占士邦为主题的付费视频博客,而租用了一件新的时髦燕尾服,你完全可以就该租用费用申请退税。另一方面,你的朋友自费为即将举行的,正式和高级的公司晚宴租用同样的燕尾服,则不太可能用其就业收入来源,为这笔费用申请任何税项减免。

此外,作为一名大胆创新的创业者,亏损也可为你所用。只要你提供合适的纳税申报表,即可利用有关亏损。这是因为你的(经纳税调整)营业亏损通常可结转至将来使用;如果你将来盈利,或者如果你以后再次以雇员身份赚取收入,该亏损均可帮助你节省税款。在这种情况下,你还应该考虑一个税收盲点,因为有些营业亏损可用于退还(至少一部分)前一年的已缴税款。

 

对于慈善人士

在不考虑经济、道德、社会责任等因素的情况下,即使一个人赚取了丰厚的就业收入,也有可能合法避税,甚至无须缴纳任何所得税;从算术的角度来看,如果相关人士心甘情愿的将其收入的近40%,捐赠给经批准的IPC(假定该捐赠可享受250%的税务减免),则不须缴纳所得税。

在新加坡,目前最高收入者应税税率不超过22%,如果仅为了减少个人税项而按上述比例捐赠,可能被许多人视为非常不靠谱。

然而,就居住在本地的外国人而言,他们可能习惯于更高的个人应税税率(例如,美国和法国的个人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为37%和45%),采用上述方法重组自身的税后收入,就不一定属不道德行为,而且可顺水推舟达到资助慈善的目的。

 

以“财富税”等宏观课题作总结

就我前面个税的讨论,借题发挥,讨论财富税。这也是一个热门话题;2021年9月27日,财政部长黄循财在回应彭博电视采访时,也谈到了累进财富税的必要性。

关于累进税制,我想谈谈我的看法。

我倾向于使用尚达曼多年前的解释,他当时任职财政部长,在一次财政预算的演讲中解释道:“……我们有一个累进财政制度,根据该制度,收入较高或财富较多的人应比其他人贡献更多,但新加坡人的整体税务负担仍然较低,因此我们鼓励人们努力工作,锐意进取,使我们的经济保持稳健增长。”

近期的经验表明,新加坡在吸引和保留顶尖人才方面一直具有竞争优势,但也有人才外流的情况。

因此,就新加坡而言,追求累进的税务和财政制度依然任重道远。同时,我们还须确保我们的税制保持“适用性”。这涉及税收的许多方面,包括在全球范围内,长期存在于备受关注的公司税务领域的规则(已实施大约一个世纪)正进行根本性变革。新加坡也准备在适当时,对公司税制作出适当变革。

在个人税务方面,为保持“适用性”和实施累进制,政府不断表明有必要检讨新加坡的财富相关税项(个人所得税除外)。这属于积极行动;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,检讨该税项或许不可避免,但绝非易事,因为各种与财富相关的税项易于通过“税收规划”进行避税。此外,高净值人士持有的数码化财富不断增加,这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检讨工作的难度。

 

(作者是Baker Tilly Singapore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主管合伙人)

Source: https://www.zaobao.com.sg/forum/views/story20211006-120056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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